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字[2016]19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办公计算机的维修工作,现对全院范围内办公用计算机进行统计。现将有关统计要求说明如下:
1、办公计算机是指已经在网络中心备案,并由网络中心分配办公IP地址的计算机。其它计算机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
2、本次统计请认真填写办公计算机的品牌、型号、产品序列号(S/N)、购置年月、责任人等信息,以便统一安排维修配件耗材的采购。计算机型号和序列号可在机身标签上找到,序列号可能名为S/N或Serial No。有固定资产编号的请尽量填写资产编号。没有填写统计表或填写信息不符的,网络中心将不安排维修。
3、请于2016年12月9日下班前将统计表纸质版交网络中心,纸质统计表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系部统计表需由系部负责人和总支负责人共同确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ahjdnic@126.com。
4、有问题,请咨询网络中心5975090。
特此通知。
网络中心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