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皖教科〔2019〕82号文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徽省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和使用者需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备案登记工作。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现就我校开展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登记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督促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按要求进行提供者备案。教育APP备案名单可在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网站(http://app.eduyun.cn/)查询。未通过提供者备案的教育APP无法进行使用者备案。
2、填报《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各单位有符合教育移动应用要求的教育APP,请填写附件2-《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表》,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盖部门公章后(或提供盖章扫描件)送信息中心,电子表格同时发邮件至信息中心邮箱(nic@ahcme.edu.cn)。
3、开展教育移动应用使用者备案。信息中心汇总各单位备案信息后,由信息中心于2020年1月31日前统一进行使用者备案。
4、自研应用也需备案。根据备案要求,自研应用需先进行ICP备案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并取得备案号。
特此通知。相关附件已经各单位负责人邮箱。
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