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数据保密协议模板

作者:信息中心 时间:2021-04-18 点击数:

信息系统数据保密协议(模板)

甲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16号

乙方:

公司地址:

信息系统名称:

本协议旨在保护甲方的公民个人信息、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乙方作为甲方的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会接触和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

特此,双方协商依照本协议使用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双方书面签署文件同意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1.乙方作为甲方的信息技术服务供应商,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而且应尽力避免由于疏忽将甲方的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不应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也不应在自己的组织内部流通,除非是为与甲方人员或授权代表商谈、讨论和协助之需或在本协议签署后经甲方书面授权的使用。

3.乙方不应为除本协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自身利益或任何其他方的利益而使用任何关于甲方的保密信息。

4.乙方对以下方面的信息没有义务:(1)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已处于公众领域中;(2)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后,该信息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3)在甲方向乙方告知信息时,该信息系乙方拥有且无任何保密义务的信息;(4)该信息被法院或政府命令要求披露。

5.本保密协议,保密信息的披露和双方之间其后的商议并不产生除本协议规定之外的义务。本协议或向乙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不得视为向乙方授予任何知识产权或与之有关的任何性质的权利。

6.保密信息范围为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维护以及开发的系统中所有系统平台、其数据库数据及获取到的其他业务系统共享数据。

7.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随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期限的届满而终止,且乙方如有违反保密义务之处,甲方有权依据《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追究乙方责任。

8.乙方违反本约定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维护服务合同的2倍),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9.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例互联网服务商系统故障、黑客攻击、互联网病毒等不可预见并双方不可控制的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本协议包括其条款和条件,对双方各项合作内容同时生效,是双方对协议完整并具有排他性的陈述,其将取代双方就上述事项先前或同步达成的所有书面或口头的提议、谅解和其他所有通讯。本协议及其任何修改、附件、变更或补充经公司签署并经双方授权的代表接受和签署方才生效。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肆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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