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应用服务器的管理,充分利用学院网络资源,减轻各单位设备维护和管理的负担,降低管理成本,网络中心向各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器/主机委托管理(以下简称“托管”)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的精神,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网络中心为学院处室、教学系部等单位提供应用服务器/主机委托管理服务。为托管服务器提供良好的机房运行环境和7*24不间断电力供应。
第二条 为满足应用服务器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应用服务器托管需求单位(以下统称“托管单位”)在建设规划阶段必须事先征求网络中心的技术建议,否则不接受托管。
第三条托管单位必须填写《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服务器托管申请表》并与网络中心签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服务器托管用户安全责任书》,否则不予受理。
第四条 托管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五条 托管单位须承诺服务器上运行的应用服务内容不违反上述规定,不得使用该服务器从事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的活动,包括私自开设代理服务器,使用P2P软件、黑客扫描软件等,尤其是不得发布含有色情、赌博、反动内容的信息以及发送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垃圾邮件)。
第六条 托管服务器的操作系统维护及各种业务系统维护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各单位有责任做好软件更新并保证系统软件安全。如果需要网络中心技术协助,需事先申请。
第七条 托管服务器原则上只允许向外网开放以WWW为主的互联网基本信息服务,如需提供其他服务,需要申请时特别说明,经网络中心审批后,方可提供。
第八条 托管部门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要的软件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九条 托管部门人员需要进入校园网中心机房对服务器进行维护时,须规范使用相关辅助设备、保持机房的整洁,不得擅自改变配置和移动设备位置,碰到问题须及时与网络中心值班人员联系解决。
第十条 为保障托管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快速排除故障和恢复应用服务,服务器托管单位须提供设备的详细资料,包括:负责人、系统管理员、操作系统类型、硬件基本配置、应用服务、开放端口等信息。
第十一条 托管服务器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及时查杀病毒,备份数据。服务器系统必须及时升级安装安全补丁,弥补系统漏洞;做好病毒及木马的实时监测,及时升级病毒库。
第十二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稳定可靠运行,必要时网络中心可对服务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十三条 申请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托管服务器设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名、IP地址、IP掩码、DNS设置、WINS设置、MAC地址等网络相关参数;申请单位同时也不得擅自改变托管服务器用途。托管单位服务器运行的网络服务必须与所填写的《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服务器托管申请表》中的内容一致。如需变更,须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网络中心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托管单位违反本规定中的第三、四、五、十一和十三等条款时,终止其服务器运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