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 便广大师生员工的学习和生活,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推动管理现代化,提高管理效率,学校采取"校银企"合作的方式建设了"校园一卡通"系统。为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稳定运行,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周到、便捷的服务,维护公共财产和用户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现设在院财务处) 主要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卡片管理、帐务结算以及有关信息管理与咨询服务工作等;"校园一卡通"主干线路系统的维护隶属于网络信息中心。
第二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及设备属公共财产,各使用单位负责对所用相关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进行保养。凡破坏"校园一卡通"系统和设备,影响"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行和设备维护由学校拨专款支持,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 卡片申办和管理
第四条 管理结算中心负责为用户办理新卡,进行卡片维护、充值、挂失、注销和卡片黑名单管理等。
第五条 "校园一卡通"卡片分为学生卡、教师卡和临时卡,学生卡和教师卡均为正式卡。
第六条 各类新卡办理要求
1. 学生卡
新办学生卡由相关部门(具体分工见附表)负责收集制卡所需的学生姓名、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于新生入学前尽早发至管理结算中心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由学生处组织各有关单位统一领取。
2. 教师卡
新办教师卡由相关部门(具体分工见附表)负责收集制卡所需的教职工姓名、工资号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管理结算中心进行制卡确认,制卡完成后由相关部门领取发给申请人。
3. 临时卡
校内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含短期培训人员)须持聘用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管理结算中心办理临时卡。
第七条 学生卡和教师卡一般采取批量办理;临时卡一般采取零星制卡。
第八条 办理卡片每张交成本费15元;教师卡首张卡的制卡费由学校提供,学生卡首张卡的制卡费由学生个人提供,补办和重办每张交成本费15元。
第九条 正式卡应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拾到他人卡,应及时上交或设法归还本人。拾卡不还且恶意支出、使用者,有关部门将追回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银行卡遗失应及时拨打电话(95588)告知中国工商银行对银行卡予以挂失。校园卡遗失应及时到挂失机上对进行挂失。遗失卡片者需提供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到管理结算中心注销原卡,申办新卡。
第十一条 一卡通的中止或终止
1.对于办理了毕业离校手续的各类学生, 60天以后一卡通相关功能全部终止。
2.对于办理了调离或辞职手续的教职工,30天以后一卡通相关功能全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相关业务
1. 卡挂失
申请卡挂失,用户可以直接在挂失机上进行,也可以持本人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到管理结算中心办理;无证挂失、电话挂失、代办挂失等均不予受理。
2.卡解挂
用户可以直接在挂失机上进行卡解挂,也可以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到管理结算中心办理;无证解挂、电话解挂、代办解挂等均不予受理。
3.卡注销
教职工或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可办理卡注销,结算卡内余额。办理卡注销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相关证明),不受理无证卡注销、代办卡注销。
4.卡补办
如果因人为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要重新办卡,必须携带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到管理结算中心申请补办,同时交纳卡片工本费15元
5.卡转帐
在原卡损坏或挂失一周(7天)后,持本人办卡时的有效证件,将原卡中的余额转入新卡中,不受理无证转款。
第三章 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 为便于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招生部门应在新生入学须知上对"校园一卡通"系统作必要介绍,并要求在中国工商银行存款。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人员使用"校园一卡通"的权限做出明确界定,管理结算中心严格根据各单位的界定,做好卡片的初始化和相应的权限设定。
第十五条 管理结算中心及时将人员资料通报图书馆、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图书馆应及时更新图书馆管理系统的人员数据资料;后勤管理处、总务中心应分别及时更新各教工集体宿舍和学生宿舍楼门禁资料信息。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应每学期向管理结算中心提供一次人事、教学、学籍学分、科研、奖贷等更新数据。
第十六条 人事变动和学籍异动由相关部门将变动人员名单送交管理结算中心。办理离校手续者,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到管理结算中心注销"校园一卡通",未注销者不予办理有关离校手续。
第四章 警示性条款
一. 当您领取到银行卡后,请立即到银行指定的地点进行初始密码的修改;当您领取到校园卡后,请立即到校内助机处进行初始密码的修改(初始密码为学号的后6位)。并记下您的号码,以便丢失后立即挂失。
二. 校园一卡通仅限于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和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给他人。拾获他人校园一卡通应及时与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联系。拾获他人卡片不上交,反而恶意用卡,造成卡户经济损失或引发身份管理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学校处理。
三. 严禁故意涂画、分拆、损毁一卡通;严禁破解、仿冒和伪造一卡通。有此类行径的一经查实,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交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严肃处理。
四. 凡违反本实施细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本管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