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5年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
(一)加强教育信息化统筹部署。
1.做好教育信息化宏观指导与部署。
召开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系统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明确“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基本思路,动员部署各地进一步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按照《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部署,研究制订“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科技司)
(二)推进信息化基本条件建设。
2.推进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
深入推进“政府规划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学校宽带网络接入机制,列出未接通宽带网络学校清单,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同和与企业的沟通,实施分类指导,着力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接入,基本实现全国中小学互联网全覆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投入,逐步将信息化基础设施纳入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每所中小学拥有多媒体教室。(责任单位:科技司、财务司、督导办、规划司)
3.推进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
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全国职业院校“宽带网络校校通”。(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4.推进国家开放大学云教室的推广应用。
在中西部地区完成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期252间云教室建设,实现与一期云教室的互联互通;总结优质资源快速分发、共享等应用模式,提升优质资源共享服务水平;建设云教室资源管理系统,通过与学习平台的对接,实现课程资源生成与应用的一体化。(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5.全面推进基础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继续深入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动员广大教师参与,2015-2016学年新增参与教师200万名、“优课”3万堂,使参与教师达到400万名、“优课”达到5万堂;开展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效果评价;建立基础教育教学信息化专家库;完善资源评估准入机制,鼓励企业系统开发与教材配套的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和满足广大师生需求的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形成数字教育资源持续开发应用的新机制;推动各地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校本特色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基础性资源全覆盖、个性化资源日益丰富。(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专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中国梦—行动有我”中小学生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展示活动;发布2015年专题教育社区建设与应用报告、国家精品专题教育社区案例与评析,打造一批精品专题教育社区。(责任单位:基础一司、中央电教馆)
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总结、展示、交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成果,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责任单位: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
贯彻落实财教〔2013〕342号、343号和财教〔2014〕47号文件关于“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的要求,探索建立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及用于购买信息化服务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财务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6.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动大赛成果广泛共享。推进职业教育数字资源管理和学习平台建设,探索有效的数字资源建设、汇聚、推送和共享机制,构建持续运转的信息化建设生态圈。继续开展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推进高校继续教育数字化资源开放与在线教育联盟建设;启动面向部分行业的资源开放行动计划。举办全国职业教育信息化教学现场观摩活动。(责任单位:职成司、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启动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100门网络核心课程建设,探索形成网上教学规范和教学团队建设运行机制;启动20门在线通识课程和2万门微课程建设,构建基于网络自主学习和社群互动学习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制度。(责任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7.促进高等教育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完成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的审读上线和资源共享课的结项验收;研究CALIS和CADAL项目发展和运行维护机制;继续建设100个左右的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开展资源、平台、队伍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形成持续服务实验教学,保证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机整体。(责任单位:高教司、高教社)
实施“易班”推广行动计划和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使“易班”应用覆盖到8个省和1/3的部属高校,中国大学生在线共建高校达到500所,设立校园网络通讯站300个。加强大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资源开发,开展系列网络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思政司)
8.组织民族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
制订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方案。继续做好新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使用的《数学》双语数字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工作。(责任单位:民族司、基础二司、中央电教馆、人教社)
审定整合既有优质维汉双语教学资源,向新疆中小学校免费配发并做好应用培训。(责任单位:中央电教馆)
9.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
继续提升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制订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出台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办法,实现国家平台与20个以上省级平台以及若干地区平台、企业平台的互联互通,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争取覆盖2万所学校、100万名教师、1000万名学生。(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10.巩固深化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
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人教版资源更新和一个新增版本资源开发,为教学点配送更多适用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广“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组织模式,增强对教学点教师的业务指导,持续加强教学点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支持教学点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开展教学点优秀案例和区域典型经验交流,促进教学点利用数字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责任单位:基础二司、科技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