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ahjdnic 时间:2015-05-05 点击数:

  (八)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支撑保障机制。

  18.开展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

  完成《2014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报告》,督促指导各地工作;制订《2015年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开展年度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进一步推动各地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责任单位:督导办、科技司)

  19.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

  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职能处(科)室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20.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和专家咨询机构的作用。

  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的作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战略咨询。加强教育信息化标准管理体系、战略研究与技术支持机构建设,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标准研制。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年度发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国际进展报告、教育信息化应用案例。(责任单位:科技司)

  继续深化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化发展状况的监测与评估研究,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与发展指数,逐步积累并建立发展监测数据库和可视化系统。(责任单位:中国教科院、中央电教馆)

  21.加强教育系统信息技术安全工作。

  研究制定部直属机关和部属高校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与公安部联合部署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建立部属单位网络安全通报机制,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事件监测体制,加快灾备中心和数字认证体系建设,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工作,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行动,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为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责任单位:科技司、思政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2.开展教育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青岛联合举办首次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对信息技术推动未来教育变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进行研讨,宣传我国教育信息化推进成果与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借鉴国际经验,推动我国教育信息化加快发展。(责任单位:教科文秘书处、科技司、政法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国际司、中央电教馆、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3.加大教育信息化宣传力度。

  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中央新闻单位采访团、组织重点报道、加强新媒体推送、组织网络微访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教育信息化的重大部署、重要政策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大《中国教育报》头版报道力度,继续做好信息化专版报道。(责任单位:科技司、新闻办、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

  完善教育部网站信息化主页和中国教育信息化网站、微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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